2010/7/7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纪新光
纪新光,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牛头山司法所所长、牛头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司法所和镇维稳综治办工作。他在任职三年来,牛头山镇年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标兵”荣誉称号,2009年牛头山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6-2008年度建设‘平安池州’先进单位”称号;牛头山司法所2008年、2009年度被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在2008年全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中被省司法厅授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在2009年度全省开展“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中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牛头山镇是池州市的工业新兴之镇,也是市培育财政收入亿元之镇,更是省扩权强镇试点之镇。身处重镇,他清楚地认识到肩负的重任。在基层维稳战线上,他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比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他身患早中期肝硬化,实施了脾和胆囊切除手术,但他凭着一腔热血,靠着一身正气,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上,经历了一场又一场饱含着艰辛,也充满着喜悦的硬仗!用真情谱写着一曲又一曲和谐战歌,使“东方之花”在牛头山这块土地上美丽地绽放着。
重点工程的守护神
牛头山镇近年来重点项目建设诸多,因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为保证重点项目正常有序施工,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处理突发性事件,为重点工程建设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2009年4月16日上午九时许,在贵池前江工业集中区拆迁安置点,一辆正在施工的装载车无情地将一个一岁多的鲍姓男孩稚嫩的身体碾压成泥,其状惨不忍睹。这名男孩可是鲍家三兄弟唯一的孙子,被视为掌上明珠,心肝宝贝。纪新光获悉后,带领全所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听到的是死者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的是死者家属情绪失控地追打着肇事者。此事不仅关系到地方的稳定,同时也影响到贵池前江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进度,如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为防止意外再次发生,他组织人员迅速控制住现场,一边安抚死者家属,一边耐心地寻找处理问题的时机。机会来了,下午一时许,鲍某在市电公司上班的大伯回来了,他赶紧上去与其大伯商谈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他的周旋下,死者的的家属终于答应派代表与肇事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谈判。事不宜迟,他一边组织人员处理尸体,一边安排协商前的准备工作。经过三个小时的艰难协商,在晚上九时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使这起事故在短短的12小时内予以解决。
民间纠纷的解结人
廖某在2007年以代还孙家4万元债的前提下与孙某结婚并生一儿子,由于双方在婚前缺少了解,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差,特别婆媳间的关系差到了极点。为此,孙某带着孩子经常居住在娘家。2009年4月,在外务工的廖某回来后曾多次接孙某母子回来,但孙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回家。廖某在一次未接到妻子和孩子,因心情不好骑摩托车回来时发生交通事故,差一点把自己的小命都搭上。7月25日,廖某带着其哥、姐、姐夫等5人来到孙家,强行地将儿子抱回,孙某不从,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孙某用刀将廖某的姐姐背部和手臂划伤,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事情发生后,纪所长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了解,双方的婚姻已经是名存实亡,双方都愿意离婚,但谁都不愿意先提出离婚,他们认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经过纪所长一番劝解后,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发生分歧,调解失败。为了防止双方可能再发生过激行为,纪所长多次到双方家里和用电话进行劝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10来天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
在“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期间,他共调解民间纠纷60余起余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得化解”,使“东方之花”在牛头山这块土地上美丽绽放着。
农民工的娘家人
2009年元旦小长假后的第一天上午,牛头山司法所来了十三位衣裳不整的农民,从他们疲惫的脸上,可看出生活的艰辛和无奈。原来,他们在2008年在池州海螺余热发电工程做工约6万元工资经多次讨要,包工头查某以种种原因拒绝支付,现查某不见踪影。纪所长接到农民的请求后,非常重视此案。年关将至,如不及时追回民工工资,势必影响他们及其家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他立即与池州海螺公司和市三建司联系,两公司均答应积极配合牛头山司法所为农民工讨要工资。元月6日的上午,天淅沥沥下着小雨,夹着雪花在空中飘舞着,寒冷的天气并未阻止住他的脚步,他与民工们一道前往前往池州海螺公司。在池州海螺公司和市三建司的鼎力协助下,经过三个小时的交涉,查某终于与十三位农民达成了付款协议。十三张无奈的脸终于露出灿烂的微笑,他们紧紧地握着纪所长的手激动地说:“真谢谢你,没有你的工作,我们的血汗钱不知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
在“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期间,牛头山司法所为农民工维权1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
乡村路上的送法人
为满足群众法律的需求,他和全所工作人员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地将法律法规送入千家万户。在田间地头、桌前炕头,耐心地宣传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村居院内、法制课堂上,生动的以案释法吸引着众多的群众前往;在法制宣传栏前、农家书屋内,丰富的法律知识招来众多群众驻足阅览。随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像随风潜入夜的春雨,滋润着农民心田。
重点对象的知心人
在“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期间,纪所长把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剖析他们心理,掌握他们心态,尽可能地在生产和生活上予以帮助。2008年11月的某一天,纪所长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李某时,发现他不愿与人交谈,情绪非常低落。原来李某因1998年在北京以卖光碟为由进行抢劫被判刑15年,于2007年底提前释放。他认为自己就抢了区区的几千元被判15年,对他非常不公,回来又感觉周围都用异样眼光看着他,对社会有着抵触的心态。纪所长与他促膝谈心,认真剖析他的心理,用身边典型例子开导他。在交谈中发现他在一郑姓老板后做事,纪所长立即与郑老板联系,希望郑老板多多的关心、鼓励和支持他。随后,纪所长又多次与他沟通,使李某战胜了自卑的心理,憧憬着自己的未来。“浪子回头金不换”,因李某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筹集了十几万元在牛头山集镇买了一幢住房,同时又赢得了一位姑娘的芳心,于今年8月份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身处基层,他感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但他有一万个理由相信,有上级政法机关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有他执着的努力,在牛头山这片热土上会有他的一番作为。